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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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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都有哪些?中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有哪些应急处理方案?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失修或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实验缺乏指导、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预防方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处理程序:

i、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的送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教育局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再详细书面汇报,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两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威吓逼供)。

ii、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ii、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数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家长收到补偿金后均要出具收条。

3、保险理赔。提供以下材料给保险公司: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及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大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根据把各项准备考虑在前、研究在前、落实在前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二、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类型、相关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学生上课安全(尤其是体育课、体育选修课和体育训练及实验课)。谁上课谁负责,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教务处)

2.学生活动安全。谁组织谁负责,活动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活动组织处室)

3.学生课间安全(含大课间、午间在校、下午放学时段)、上下楼梯安全: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政教处)。

4、学校运动会安全。比赛项目裁判、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政教处)。

5.学生上、放学学校大门交通安全,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6.校园设施安全。谁管理谁负责,相关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7、外来人员进校制造的人身伤害安全,门卫保安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8、食堂卫生安全。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总务处)

三、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伤害等级程度和处置程序

(一)伤害事故等级程度的判定:

1.一般伤害事故:轻微的碰擦等导致的皮外伤等。

2.伤情较重事故:个别学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与报告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责任人和职能部门。

2.责任人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伤害事故等级,及时决定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1)一般伤害事故处置程序:

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立即报告班主任,由校医进行现场处置或者直接送医院,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报告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长。随后相关处理事宜参照下款“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程序”的有关步骤进行。

(2)伤情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和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并视情况紧急程度可直接拨打120,或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直接护送当事人到医院救治,必要时寻求警力支持。在无力救助时,保护现场,不轻易搬动伤者。

第二步:班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第一责任人)汇合,指导救治工作,并及时向校长汇报。在送诊途中,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到家长指定的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

第三步:学校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汇报区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步:在调查了解事发情况、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对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第五步:紧急救治工作开展的同时及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立即安排人员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收集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签字证明材料),第一时间掌握准确客观信息,为后续责任认定、相关处理提供证据。

第六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真诚细致的疏导解释工作。有责任学生的,班主任要及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态度,与对方家长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第七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协调处理保险赔偿事宜,并及时做好登记备案。

第八步: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公开信息,掌握舆论主动。

四、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情形严重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2.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等。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五、补充要求

1、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级部主任为成员,负责领导督促协调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置。

2、关于事故的事后处理要依照和遵循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程序(见附件)进行。属于一般伤害事故,或较严重伤害事故但当事家长通情达理、支持配合的,原则上由班主任、责任教师、级部主任协调解决,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校长参与;属于严重伤害事故或虽属一般伤害事故但经多次调解当事家长仍不认账、不配合的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筹,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协调处置。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情况相关责任人、职能部门务必要做好记录备案,做到有备无患。

3.学生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置要强化生命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协调意识,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责任落实,既要依法依规晓之以理,也要感情交流动之以情,以合法合情合理妥善处理为最终目的。对推诿、失职、躲避、耽误、不上心、不尽力等落实责任不力人员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对积极主动、用心尽力及时化解矛盾、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最新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应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校医和班主任,并报应急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当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教体局综合科、安监科,同时填写《出险通知书》。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5、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协商友好解决有关问题。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教体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一般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等;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校园意外伤害预案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失修或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实验缺乏指导、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预防方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处理程序:

i.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的送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教育局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再详细书面汇报,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两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威吓逼供)。

ii.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ii.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数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家长收到补偿金后均要出具收条。

3.保险理赔。提供以下材料给保险公司: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及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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